古建筑四合院是木结构,木结构的柱子高度与直径是有一定比例关系的,柱高与面宽也有一定比例。
小式建筑,如长檩或六檩小式,明间面宽与柱高的比例为10:8,即通常所谓面宽一丈,柱高八尺。柱高与柱径的比例为11:1。如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规定:“凡檐柱以面阔十分之八定高,以十分之七(应为百分之七)定径寸。如面阔一丈一尺,得柱高八尺八寸,径七寸七分。”五檩、四檩小式建筑,面阔与柱高之比为10:7。
根椐这些规定,就可以进行推算,已知面宽可以求出柱高,知柱高可以求出柱径。相反,已知柱高、柱径也可以推算出面阔。
另外,因为柱子的上下两端直径是不相等的,除去瓜柱一类短柱外,任何柱子都不是上下等径的圆柱体,而是根部(柱脚、柱根)略粗,顶部(柱头)略细。这种根部粗、顶部细的作法,称为“收溜”,又称“收分”。
要柱做出收分,既稳定又轻七,给人以舒适的感觉。各式建筑收分的大小一般为柱高的1/100,如柱高3米,收分为3厘米,假定柱根为27厘米,那么,柱头收分后直径为24厘米。大式建筑柱子的收分,《营造算例》规定为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