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建筑遗产极为丰富,明清两代作为我国古建筑发展的最后阶段,在建筑的形式和构造方式上都遵循“因袭相承,变易教微”形成了较为统一的风格,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四合院的完善就在这一时期,并逐步成为了中式传统建筑的代表。
古建筑有大式和小式之分。大式建筑主要是指宫殿、府邸、皇族官僚阶层以及他们封建统治服务的建筑。小式建筑则是指以居民为主的,为广大市民阶层和劳动群众服务的建筑,其中就包括四合院。自古以来,大式建筑和小式建筑的划分,从根本上说是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划分。
大式建筑和小式建筑的区别表现在建筑形式,规模,单体建筑的体量,平面繁简,建筑型式的难易以及用材大小,做工粗细,用砖,用瓦,用石,脊饰,彩画,油漆等各个反面,并非仅有无斗拱作为区分标准。
尽管古建筑形式纷繁复杂,但各个部位都有较为固定的关系,这些比例关系是古建筑设计与施工共同遵循的法则,千古年来,古代的这些大师们遵循这些法则进行建筑实践,造就了无数形式多样风格统一的中国古建筑,使中国的建筑在世界建筑中独树一帜,这让我们民族有了极为鲜明的艺术特色,成为了我们的民族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