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建筑(明清时期为例)的建筑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以亭子来说,就有几十种之多。归结起来 不外乎我们常见到的:硬山、悬山、歇山、庑殿、攒尖五种基本形式。在这几种最基本的建筑形式中,庑殿又有单檐庑殿、重檐庑殿;歇山有单檐歇山、重檐歇山、三滴水楼阁式歇山、 大屋脊歇山,卷棚歇山等;硬山、悬山,常见者既有一层,也有二层楼房;攒尖建筑则有三角、四角、五角、六角、八角,圆形、单檐、重檐、多层檐等多种形式。除五种最基本的建筑形式以外,还有扇形、套方、双环、卍字,曲尺、卷书等特殊形式的建筑,再加上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建筑形式组合起来形成的复合式建筑(如北京闭城的承光殿、故宫角楼、北海妙象亭、故宮万春亭等),使古建筑呈现出极为纷繁复杂的建筑形式。
大式建筑与小式建筑的区别表现在建筑规模、群体组合方式、单体建筑体量、平面繁简、建筑形式的难易以及用材大小、做工粗细、用砖、用瓦、用石、脊饰、彩画、油漆等各方面,并非仅以有无斗拱作为区分的标准。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中列举的大式建筑中,有许多就是不带斗拱的。
大式建筑主要指宫殿,府邸、衙署、皇家园林这些为皇族、官僚阶层以及他们的封建统治服务的建筑。小式建筑则是以民居为主的,为广大士民阶层和劳动群众服务的建筑。大式与小式的划分,从根本上说是封建社会等级制度的产物。
尽管古建筑形式纷繁复杂,但各个部位都有较为固定的比例关系,这些比例关系是古 建筑设计与施工共同遵循的法则。千百年来,古代的建筑大师们遵循这些法则进行建筑实践,建造了无数形式多样、风格统一的建筑,使中国古建筑在世界建筑中独树一帜,形成 了极其鲜明的民族风格和艺术特色。我们要从事古建保护、维修事业,创造具有中国民族 风格的现代建筑,努力掌握这些基本法则是十分重要的
清式建筑的通则主要涉及以下各方面:面宽与进深,柱高与柱径,面宽与柱高,收分与侧脚,上出与下出,步架与举架,台明高度,歇山收山,庑殿推山,建筑物各部构件的权衡比例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