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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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建设建筑工程工程款的结算

作者:四合院装修  发布时间:2015-05-20 11:33:23

 四合院建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四合院建设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四合院建设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注意:无论施工合同有效、无效或被解除,只要竣工验收不合格,均参照上述方式处理工程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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