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院落式民居中北京四合院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尽管一组四合院民居包含着若干房舍和院子, 但用一个“院”字即可概括一切,它成了整个建筑群的总名词, 是一个独立的建筑名词称谓。诸如“张家大院”、“李家大院”,都不是指称某一个具体的院落, 而是泛称内含院落形态类型的整组建筑。
由此可以看出, 这种泛称是被高度抽象而形成的建筑类型专用名称, 它正是我们说的四合院的“院落”所透视出的文化精神的集中表达, 有着十分丰富的文化意义。
建筑的本质在于空间, 四合院的本质在于院落。而不同的院落型制和形态, 又体现了不同的建筑文化特色。西方民居也有院落式, 但在院落文化意义的表达上远不及中国四合院文化鲜明和超凡。
所谓建筑文化精神, 就是通过某种建筑形态或建筑现象, 所蕴涵的思想意识、哲理观念、思维行为方式、审美法则以及文化品格等等。从这样的建筑文化学观点出发, 探讨四合院文化精神对于正确理解并继承这笔优秀的建筑文化遗产是有重要意义的。概而言之, 中国四合院文化精神表现在以下诸方面。
(一) 院落构成的阴阳法则
阴阳哲学作为中国哲学之母贯注于中国文化发展的始终, 阴阳思维浸透于诸多事物的创造中, 建筑文化自不例外。在四合院构成和空间组合上, 阴阳法则倍受遵崇。首先, 院子在形态上是由四周房舍相围合, 外“实”内“虚”构成一对阴阳关系。
其次, 组合依据“门堂制度”, 在轴线主导下次第排列门屋和正堂,再配以两厢, 而“门堂”这一主一次又是一对阴阳关系, 在等级上有严格讲求。东西厢的配置亦成第三对阴阳关系, 以横轴线贯之。而在纵横轴线交织控制院落关系之中, 纵为主, 横为次, 形成第四对阴阳关系。
四相空间乃以阴阳法则而定。《易经》云:“太极生二仪、二仪生四相, 四相生八卦。”一组院落中, 按空间层次性质可以分为: 室内空间是太阴空间, 檐廊空间是少阴空间, 院落空间是少阳空间, 室外空间是太阳空间。
从院落方位来看, 除了院落围合的东南西北“四正”的组合安排外, 还有院落四角空间的利用和安排,如布置耳房、天井或厕贮、门道等, 成为“四维”的布局。因此, 这“四正四维”亦构成院落空间一对阴阳关系, 在整体上即可以认为院落空间是一个序列布局完整的八卦空间。
在内外空间层次演进上形成阴阳组合关系。每一级组合成为一个递进层次, 形成一个层级的阴阳关系。如北京四合院外封闭内开敞,以东南宅大门别内外, 为界定领域之第一层次。垂花门为界定主客之第二层次。中院正房为界别“前堂后寝”, 即界定私密之第三层次。内院后房多内眷闺阁, 为界定性别之第四层次。后罩房杂役灶厨, 为界定主仆之第五层次。不同性质的内与外反映出鲜明的东方儒家文化特质。
一倍法的应用。即二进制法则扩展院落, 如细胞分裂。“院”作为空间母题是一个基本单元,每扩展一次即增加一个院落, 扩大一倍空间。以院成组, 以组成路, 以路成群。
重虚的设计。阴阳哲学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虚”的哲学, 故有水的哲学之称。四合院实的部分即房舍, 多用规定做法, 而院落设计却千变万化, 在使用功能上和环境配置上亦乃全宅之重心, 故设计上精心考虑。四合院的情趣精粹乃在于此。因此, 理解院落构成“重虚”原则是理解中国建筑的关键所在。
(二) 院落空间的气场原理
风水学说主张“生气乃第一义”。故有“气”为中国文化之精要。四合院大小庭院均可视为功用各异之大小气场, 门廊甬路则为气流要道, 相互联成一气, 主院落乃中心气场, 令住居充满生气与活力。气场原理重在三点。
一是藏风聚气。院落大小与房舍高低是关键, 院落形态比例谐调对内向聚集的藏风聚气十分重要。过于空旷失去亲合力, 住居环境质量欠佳。南方院落天井紧凑, 藏风聚气性能好,但必须“通气”, 有所吐纳。气场原理应与当地气候环境相配合, 反映出不同性质的藏风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