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古建筑仿古施工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有重要分部(子分部)中间验收证书;
7)有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查和检测报告;
8)初验时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提出的责令整改内容已全部整改完毕。
9)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
①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②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燃气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0)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1)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2)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3)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4)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5)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6)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7)有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9)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20)有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21)有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