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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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传统四合院保护与利用

作者:lyy  发布时间:2014-12-22 10:58:23

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北京就开展过传统四合院的调查工作,并在80年代初提出了相应的保护规划设想。1983年,国务院原则批准了《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1],在规划文本中,对上述设想进行了相应的文字表述。但由于种种原因,应当作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北京传统四合院保护规划”,一直没有编制。由于长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所依循,使传统四合院保护工作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1993年由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中,明确提出了“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为落实这项工作,90年代中期,北京市政府在公布了上述保护区名单的基础上,开展了进一步划定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界限的工作,并于1999年组织安排了12个规划设计单位,对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逐一作了宏观性的保护规划。这一举措当时得到了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的广泛赞同,但令人欣慰的同时又使人感到有些担忧。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这些规划仍然属于较宏观的控制性规划,诸多相关政策,特别是与传统四合院装修保护配套的政策并未出台,在实际执行中难度较大。

进入21世纪以后,北京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下,加快了旧城改造的工作。在一段时间里,有相当一部分传统四合院被拆除。对此,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并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笔者认为,成片地保护好现有的传统四合院,对于整体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和意义。四合院能否保得住,关键在于是否有一套科学的理念和切实可行的措施。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考量现行的四合院保护工作思路,不难发现有不少问题很值得深入研讨。例如,到底什么是北京的传统四合院,其深邃的文化内涵是什么?什么样的四合院应当保护,如何评判各类四合院的历史、艺术、经济价值?以及如何从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去综合研究、挖掘四合院的综合价值,使之为当今城市的文化、经济发展服务?

在此,笔者提出一些看法,希望能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什么是北京的传统四合院及其文化内涵

四合院历来被视之为北京的代表性建筑形式之一,但到底什么是北京的四合院,其文化内涵是什么?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和看法。

有些人认为,北京的四合院就是在北京地区的、有四座房屋围合、中轴对称的住宅建筑。再详细一点说,只有那些被四座建筑围合成的住宅院落,才是典型的北京四合院,其它由两座建筑、三座建筑围合而成的住宅,都不能算是四合院,至少不算是规则的北京四合院。

也有些人对典型的北京四合院做出了更加“完整”的解释,其标准是:大门开在整个院落的东南角(王公贵族的府、宅开在中轴线上);进大门是照壁,向左转是第一进院;中轴线向右转过垂花门,可到达宽敞的正院;正院的北面有正房,正房两端有耳房,正院东西两边有比正房低矮的厢房;垂花门以南应当有倒座房。如果规格再高一些的四合院,甚至还要有“抄手回廊”。

还有些人认为,北京传统的四合院应当是由一个家族共同居住、设有公共厨卫设施、可供多代人一起生活,且对外界相对封闭的居住空间。典型的四合院内应有海棠树、石榴树、金鱼缸等特定的植物、摆设,室内外的家什、装修应具有北京传统文化特色。

上述观点自然各有其道理,但在笔者看来,这些定义有些太宽泛、太模式化了。

如果按第一种说法,那么四合院就不只是北京有了。由四座房屋围合的四合院我国的许多地区都有,甚至国外也有。如山西的某些大院就是一些围合得十分严密的四合院;南方的客家土楼也有方型的。显然,这样定义北京的四合院是不合适的。

如果按第二种和第三种说法所阐述的标准,那么北京的四合院恐怕就为数不多了。且不说从历史资料考证北京的四合院从来就不止一种类型,仅从北京近30年来进行的住宅调查资料分析,就可以看出符合这种标准的四合院实在不多。

1983年北京市规划部门编制《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时,曾对城区旧平房的建筑质量进行过一些分析,其结论是:按建筑面积计算,质量较好的四合院只占当时所有平房的15.4%。据1988年规划部门利用遥感手段调查统计的资料,城区当时共有较好的四合院805个,其用地约为115公顷,占旧城总用地的1.8%。如果除去旧城总用地中文物保护单位的用地,好四合院的用地只占旧城总用地的2.1%。[3]

1996年,规划部门按照用地面积对南锣鼓巷、西四北、东四北这三个四合院保护区进行了一次统计。其中,应保护的四合院面积(包括规则的、不规则的及需要抢修复建的四合院)约占三个保护区总面积的30%;而好四合院(规则四合院)的面积只占三个保护区总面积12.6%。如果四合院保护区的情况尚且如此,其它地区的好四合院就更少了。

笔者认为,北京的四合院作为一种特定时期、特定历史阶段的居住建筑,既不能仅仅从某种固定的形态上去定义它,也不能仅仅从某种固定的形式和氛围上去衡量它。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在论述中国古典建筑的特点时,曾经总结出了一个非常精辟的结论:“千篇一律与千变万化”。我想,梁先生这句话对于北京的传统四合院也是十分适用的

四合院的形成是个逐步演进的过程。据有关专家分析、推论,最早的四合院可能是在单栋建筑的基础上,逐步增建栅栏、围墙形成院落,尔后又在院落的东西两侧增建仓房、马厩、厕所等,继而又将这些附属建筑迁至外院,正院两侧渐渐形成厢房[4]。这大概就是“规则四合院”的形成历史。

当然,在社会发展中,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经济地位不同、所从事的行业不同,他们所需要的住宅形式也会不尽相同。因此,四合院的发展演变中也就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形式。既有王公大臣们住的王府官邸,也有贫苦百姓住的破烂杂院;既有富商巨贾们的大宅门,也有小商贩、手艺人的小铺面、小门脸。不同阶层的人有不同的社会地位、经济能力、文化修养、生活方式与兴趣爱好,他们所住、所用的房间、院落、家什、摆设也必然不相同。因此,任何时代都会有豪华的、典型的四合院与破烂的、寒酸的三合院、双合院、排房院共存,而不同阶层的人则分别在这些规则的、不规则的四合院中演绎着不同色彩的人生。

在笔者看来,逐步形成、演变的北京四合院,实际上是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及其政治制度的产物,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的不同阶层人群的文化与生活。在以前的各个历史时期,以王公大臣和富商巨贾们为主体的富人阶层始终是少数人群,而贫苦百姓和那些仅仅解决了温饱的小康之家,才是北京人口中的大多数。基于这样的事实,我们可以推论,在历史上那种前后几进院落,有着海棠、鱼缸、石榴树、天棚、肥狗、胖丫头的规则四合院也一定不会是太多;而那些相对简单甚至简陋的、属于不规则四合院的民居,至少在数量上应是北京四合院的主体。事实上,有关专家据清乾隆图等史料分析推断,无论哪个朝代、哪个时期,各种规模的规则四合院,从来也没有达到过北京四合院总量的50%。

综上所述,要想给北京传统四合院归纳一个精辟的概念的确很难,但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作为不同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及其政治制度的产物,规则的和各种不规则的四合院,都有着深邃的历史文化内涵,都是北京传统四合院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抓紧研究制订评判的四合院的指标体系

么样的四合院装修设计应当予以保护,这是个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城市规划、开发和管理部门工作的问题。但多年以来,不同专业(行业)始终有不同的看法。

有些人认为,“四合院”顾名思义就是四面房屋围合而成的院子,因此凡是有四面房屋围合、具有一定规模、质量较好的院子都应保护。也有些人认为,不能把所有四面房屋围合而成的院子都保留下来,只有那些比较规则或具有特殊建筑艺术价值的四合院装修才应当保护。还有些人认为:只能保留那些曾经是名人故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具有久远历史渊源的四合院才应当保护等。

尽管近些年来市政府的许多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都在研究这一问题,并从不同专业角度提出了各自的标准。但是,由于这个问题的确非常复杂,目前提出的各种标准比较宏观,相互之间又缺乏系统性联系,故在实际工作中较难操作。此外,再加上人为因素的影响、经济利益的驱动,致使近些年来许多本应保留的四合院被成片地拆除掉了。

笔者认为,北京的传统四合院反映了北京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文化特点和生活方式,那么,从类型与规模上讲,各种四合院包括那些规则的、不规则的、大的、小的四合院都应保留;从综合价值上讲,不论是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还是研究价值、经济价值,都应尽可能保护。那种认为不规则的、规模较小的四合院装修保护意义不大的观点,显然是忽视了北京传统文化的多层次、多元化特征。也不符合多年以来一贯坚持和推行的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

近些年来,在部分城市管理者和工作人员中,有些人也主张拆除四合院。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触、了解到了许多四合院里居民的生活困境,按他们的描述,那里的老百姓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们列举了种种理由。例如:成片拆除以后便于整体规划、设计、施工;便于敷设各种现代化市政管线;便于解决人口密度过高、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拆迁工作难度等疑难问题;便于安排一些大型公用设施,解决开发资金紧张等问题。总之,他们力主在危改区中成片拆除所有旧房,包括各种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四合院,兴建新型居住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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