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遇到不能预见的情况、环境,或为了节约成本等,在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外形、质量或数量做出变更。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执行,但承包方有权对这些变更所引起的附加费用进行索赔。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的变更工程,应以合同中规定的单价和价格确定其费用。如果合同中没有可适用于该项变更工程的单价或价格,则应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共同商定适用的单价或价格。如果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其认为合理的单价和价格,如果承包方不同意,便会引起索赔。监理工程师一般是通过详细估算实际成本来确定单价的,或比照工程量清单中同类工程的单价来确定。单价确定是否合理常常是引起这类索赔争议的主要原因。